和科: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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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AI快讯,8月9日,*ST和科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号。经查明,赵丰作为东方网力时任董事长、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东方网力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是东方网力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赵丰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公司表示,和科: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行政处罚是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个人的处罚,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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